公告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刘香宏等10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16-257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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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绵阳师范学院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