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按照《省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在全校开展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域
消防和燃气安全、校园与校舍(含有限空间、校内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食品和卫生安全、信息与网络安全(监测监控)、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实验室(危化品,实习、实训)安全、特种设备(作业)安全、在建(含维修)工程、应急处置共10个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科学公正、廉洁自律、作风端正、责任心强。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遵守工作纪律。
(三)专业条件。具有与教育行业安全管理所涉及相关专业领域5 年及以上专业背景;具有所从事专业相关学科主体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相关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正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丰富的校园安全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建议高校推荐本校与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优势学科专家。
(四)履职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和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其他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师德师风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推荐1-3名专家人选,并按要求填报《四川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册汇总表》(附件2)。
(三)审核遴选。学校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的人员进行复核,确定推荐人员,并上报省安委会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入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2)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程龙,联系电话:18881603552,邮箱:545594496@qq.com。
附件:1.《四川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四川省校园安全生产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册汇总表》
学校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3日